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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统一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8 17:14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明确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相应等级,经研究,决定启动2023年教育部项目的统一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内容

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二、认定范围及要求

1.提交认定的项目须为已结题项目;

2.提交认定的项目到校经费需符合《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中关于经费的相关规定。

三、材料提交

(一)材料清单

项目认定需提供以下材料:

1. 立项发文文件;

2. 项目申报书;

3. 合作协议;

4. 经费到校证明;

5. 结题证明;

6. 成果材料;

7. 《西南大学产学研项目认定信息汇总表》(附件2)。

(二)提交方式

所有材料均需提供纸质版与电子版。

1. 纸质材料请提供材料清单1-6的复印件,并按材料清单顺序编辑整理,于左侧装订成册;《西南大学产学研项目认定信息汇总表》(附件2)由学院汇总后加盖学院鲜章统一提交。

2. 电子材料请提供认定材料1-6的pdf扫描件,并按清单顺序整理编号,单个项目文件夹以“单位-项目主持人姓名-项目名称”命名,《西南大学产学研项目认定信息汇总表》(附件2)word版由学院汇总提交。

(三)提交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3年5月29日18:00前将上述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南区行政楼207),电子材料请按“学院+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认定”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jwcjyk207@163.com,。所有材料须由单位统一提交,不接受教师个人提交的认定材料。

四、相关说明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未经认定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不能作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参与职称评审或年度本科教育教学绩效的报送。

2.请各单位按时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涂雪菲 邹士鑫

联系电话:68252390

附件1: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docx

附件2:西南大学产学研项目认定信息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