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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2023学年度第2学期期末课程(含重修)考试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1 16:50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全校期末课程考试分两阶段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范围

本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均须进行考试或考查。

二、考试方式

1.学校鼓励教师进行考试方式及方法的改革。各门课程的具体考试方式及方法,由学院(部)和任课教师根据教学大纲、教学内容等实际情况予以确定,报学院(部)主管领导审核。

2.所有课程的考试(包括学院自行组织的考试或考查)均以任课学院(部)为单位组织。

三、考试工作要求

课程考试是课程教学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检验教师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效果的基本手段。各学院(部)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的基础上应进一步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管理,强化考试规范化,提高考务管理质量。

1.提高认识,强化规范

各学院(部)应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组织学习《西南大学全日制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明确任务,明确标准,落实责任,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专人。

2.突出重点,严把命题质量关

考试命题质量决定着考试效能。各学院(部)必须强化课程考试命题设计工作的质量标准和要求,把命题质量的重要性放在首位。

3.加强考风考纪教育

考前应组织本学院(部)学生学习学校考试管理方面的制度和文件,加强考风考纪教育,督促学生诚信考试。所有学生凭有效证件(学生证,校园一卡通等)参加考试,学院(部)应敦促证件缺失的学生在考前补办证件或由学院(部)开具临时证明。

4.加强考场管理

(1)通知到位。任课学院(部)将各门课程的考试时间、地点及参加考试的对象准确通知学生所在学院(部),由学生所在学院(部)安排监考老师,并报任课学院(部),监考老师由学生所在学院(部)通知到位,考生由学生所在学院(部)和任课学院(部)同时通知到位。任课学院(部)任课教师除考务必要人员外(如主考巡考及考务),也应安排部分监考人员。

(2)加强督察。学院(部)领导须到考场巡视

(3)严格监考。各学院(部)按要求配足监考教师,督促监考教师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各监考教师都应在考试前到学院(部)核实监考时间及考场,考试中认真监考,并如实填写《西南大学期末考试考场记录表》。

(4)严肃纪律。对考试中出现的违纪作弊行为,依据《西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课程考核违纪作弊处分办法》进行处理。

四、时间安排

(一)考试场次具体时间:

上午:09:00---11:00

下午:15:00---17:00

晚上:19:00---21:00

(二)期末考试分以下两个阶段进行:

1.学院(部)自行组织考试阶段

凡非指定参加学校集中考试的课程,均由各学院(部)自行组织考试或考查。

2.学校统一组织集中考试阶段

(1)全校公共课程考试及重修考试安排表(见附件)

(2)①专业课程考试时间:2023年6月22日—2023年6月28日。

②本学期专业课考试安排必须在教务系统里完成(本学期专业课考试安排必须在教务系统里完成,以系统导出数据格式为准)。

五、有关事项

1.制卷及相关考试用品由任课学院(部)负责。

2.命题单、答题纸、考场记录表采用学校统一格式。

3.公共课考试时段与行课有冲突的,请学生与任课教师协调补课。

4.学生公共课重修查询考试地点和时间(用学号查询):

http://202.202.115.85/cx/cxbm.php

5.重修课程监考人员由开课学院(部)安排,其他监考人员由学生所在学院(部)安排。

附件1:2022-2023学年第2学期公共课期末考试及重修考试安排及汇总表.xlsx

附件2:2022-2023学年第2学期公共课《大学外语》期末考试安排.xlsx

教务处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