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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4 08:18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西南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西校〔2020〕168号)和学校招生章程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自2021年9月起入学后2年内的,符合学校转专业申请条件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籍在读学生。

二、申请类别

1.公费师范生在公费师范专业范围内二次专业选择;

2.非公费师范专业学生在非公费师范专业范围内互转;

3.公费师范专业学生因身体原因调整到本学院(部)非师范专业;

4.非公费师范专业优秀学生转入国家公费师范专业;(含“优师计划”,相关专业目录见附件1)

5.非公费师范专业学生转入莆田市公费师范项目专业;(相关专业目录见附件2)

6.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相关专业接收非中外合作办学学生转入;

7.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包括心理学、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植物科学与技术、动物科学)内相关专业转换;

8.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西塔学院)学生在西塔学院内相关专业(包括生物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经济学)转换。

三、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组织单位

3月23日-3月31日

学生查阅网上公布的各单位转专业工作方案,填写转专业申请表并打印,网址:http://222.198.126.224/TM/,点击学籍事务,进入相应类别填写申请。)

各学院(部)

学院(部)自定

转入学院接收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制订学生考核计划。

各学院(部)

4月3日-4月12日

组织本学院(部)转专业考核,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向教务处报送拟转入学生名单汇总表、学生申请表及其他相关材料。

各学院(部)

4月12日-4月21日

审核并汇总各转入学院上报的拟接收名单,报领导小组审批后公示。

教务处

公示后-5月中旬

与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协商公费教育师范协议相关事宜

招生就业处

本学期末

办理学生学籍变更

教务处

学生到新学院(部)报到,在教务系统中按转入专业完成下学期的选课。

各学院(部)

四、注意事项

1.涉及中外联合培养学生调整专业须经联合管理委员会批准。

2.因与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协商的结果暂无法确定,申请转出或转入公费师范专业的学生,可同时提出公费教育师范专业内或非公费教育师范专业内互转申请,相关接收学院(部)排序时应注意标注。若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协商的反馈结果为同意转出或转入,则学生公费教育师范专业内或非公费教育师范专业内互转申请自动作废。

3.申请转入国家优师专项计划的学生,请详细了解西南大学2022年国家优师专项计划招生简章(点击查看)

4.莆田市公费师范生项目接收学生从本年度秋季学期进入大二学习并开始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相关条款详见三方协议(附件3)莆田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594-2684682

特此通知

附件1 2023年春季学期国家公费教育师范生(含优师计划)补充计划.pdf

附件2 2023年春季学期莆田市公费师范生接收计划.pdf

附件3 莆田市公费师范生委托培养就业协议书.pdf

2023年各学院(部)转专业方案.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