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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专家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14 09:52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

按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推荐高等教育教学专家的通知》要求,学校将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推荐专家候选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目的

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充分发挥专家在高等教育教学建设和改革工作中的研究、咨询、服务等作用,进一步充实高等教育专家库。

二、推荐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能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刻理解高等教育有关政策,遵纪守法。

(二)师德高尚,教风端正,治学严谨,教学能力强。

(三)熟悉本科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工作,具有丰富的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经验。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近五年坚持为本科生上课,原则上应为现任或曾任教务处处长、副处长、学院(部)院(部)长、分管本科教学工作副院(部)长且任职时间2年及以上。

三、推荐名额

(一)各学院(部)可向学校推荐候选人1人。

(二)已担任2018-2022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专家可直接登陆网站(https://gdjy.moe.edu.cn/zjtj/Tcindex/Login)更新相关信息并确认,不占学校及学院(部)推荐指标。

四、工作流程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且有充分意愿的个人填写推荐表(附件1)并提交至本单位。

(二)单位推荐,各单位应按照推荐条件严格审查申请人资格,并着重考察申请人政治立场、师德师风、专业水平、学术诚信,择优向学校推荐。

(三)学校遴选,学校对所有申请人材料进行复核,择优向教育部推荐。

五、其他事项

1.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做好人选推荐工作,对推荐人选严格把关,在考察申请人专业水平的同时,要对其政治立场、师德师风、学术诚信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确保推荐人选政治可靠、学养深厚、学风优良。

2.请各单位于11月15日前将申请材料(附件1、2)电子版通过钉钉发送至教务处谌剑波。

3.请单位务必通知到本单位所有2018-2022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附件3)在11月16日前登陆网站(https://gdjy.moe.edu.cn/zjtj/Tcindex/Login)完成信息更新及确认工作。

联系人:谌剑波 联系电话:68367555

附件:

附件.rar

教务处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