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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全国首届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3 17:24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首届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渝教办函〔2020〕50号)工作要求,现就开展全国首届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申报推荐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果内容

围绕近三年(即2017年至今)民族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实践成果,以教育教学实践与教科研探索案例为主要内容。

(一)教育教学

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案例、双语教学方法改革与实践案例、课程教学模式创新案例、教育信息化应用案例、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实施案例、教育教学服务管理案例等。

(二)教研科研

民族教育改革研究项目、推进教学创新研究项目、加强队伍建设研究项目、基础教育教研工作案例等。

(三)教学资源

民族地区中小学教育资源、学前教育资源、中等职业教育资源、双语教育教学资源等。

(四)其他

其他具有代表性、实践价值的民族教育教学成果。

二、材料要求

请有关成果负责人认真填写《2020年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申报表》(附件1),如实、完整、按规定字数填写申报表内容,不得随意增减或调整。每项申报成果负责人限1人,联合申报单位不得超过3个(含3个,按成果完成贡献大小依次在申报表中“其他补充说明”栏说明)。成果以文字简介为主,字数不超过3000字,正文不包括图片。成果案例等其他辅助图片、论文、著作、视频、软件等作为附件说明,其中视频材料请上传至在线播放平台(播放平台无特殊要求),仅在文档中填写播放链接。需要签名、盖章页面请以图片形式作为附件提交(具体要求见附件1)。

三、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将《2020年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申报表》(一式五份)会同《2020年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推荐统计表》(一式一份)纸质文稿于2020年5月18日上午11:00前提交至文俊楼222办公室,对应电子文稿发至邮箱jiaoyanke212@163.com,邮件标题为“XX单位民族教育教学成果申报”。

四、相关说明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强化对本单位民族教育优秀成果的梳理、总结和凝练,打好组合拳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提高我校民族教育教学质量和专业办学水平的同时,努力在教育部首届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比及展示活动中展现西大风采。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研科联系。

联系人:沈文华 邹士鑫 联系电话:68252390

附件.rar

教务处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