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和《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号)重要精神,落实“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理念要求,促进课程大纲与新修订的人才培养方案相衔接,经研究,决定启动课程大纲修订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学生中心
以促进学生的发展为中心,将培养全体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作为核心追求,从以“教”为中心向以“学”为中心转变。课程大纲的教学设计与教学安排要围绕课程目标和全体学生毕业要求的达成进行,教师要开展合适的教学活动引导学生进行学习,并通过科学合理的教学评价实时掌握学生的学习成效。
(二)产出导向
建立基于“产出导向”的课程大纲,积极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在具体过程中,应依据毕业要求指标点制定课程目标,并加以细分;依据课程目标重组课程内容;应根据课程内容选择合适的教学方法;按照课程目标设计考核及成绩评定方式。使课程目标既能支撑毕业要求的达成又体现课程特色,课堂教学改革能促进课程目标的达成。
(三)持续改进
坚持持续改进,提高“以学定教”能力。定期评价课程目标达成度,对学生的学习效果、实践表现和能力体现进行有效评价。根据课程目标达成度的评价结果,持续的改进课程教学内容、持续地改进课堂教学方式方法、持续地改进课程考核方式和成绩评定标准,形成持续改进的课程建设质量文化。
(四)严格对标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各类课程建设标准和2018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特别是培养方案中的毕业要求,以及各门课程的性质、学分、学时、考核方式等内容开展修订,科学制定符合本课程的课程目标、课程内容、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
二、修订重点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把立德树人作为检验课程教学效果的根本标准,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课程教育教学全过程各环节,全面落实到大纲修订、课堂教学、实践教育中,挖掘、充实本门课程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和素质教育资源,在传授专业知识过程中加强情感、态度和价值观教育,培养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和崇高追求,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强化课程对毕业要求、培养目标的支撑度
贯彻产出导向理念,按照人才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设计课程目标,根据课程目标设计课程内容、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建立课程目标与毕业要求、课程内容及教学方法与课程目标、考核方式与课程目标之间的矩阵关系,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能够支撑课程目标的达成,课程考核与成绩评定方式能够证明课程目标的达成。
(三)提升课程内容质量,丰富知识量
增加课程内容的“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提升学生学习课程的“获得感”。注重知识、能力、素质有机融合,培养学生解决复杂问题的综合能力和创新思维。把学术新动态、研究新成果和实践新经验融入课堂教学,学习结果具有探究性和个性化。每门课程须参考至少3所“双一流”院校同类课程的大纲内容,并在制订依据中说明参考的学校、院系和课程。合理增加课程难度,拓展课程深度,专业核心课程原则上应提供不少于1门的优质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资源和不少于5部的课程必读书目(特殊情况除外)。
(四)更新教学方式方法
以信息技术为支撑载体,以创新教学方法为主要途径,积极探索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案例式、翻转课堂等新型教学方式,广泛应用新型教学平台和教学终端,增强师生互动,形成对话、研讨的课堂氛围,在互动与讨论中激励学生主动参与、自我反思和团队合作学习。
(五)创新课程考核方式
注重学习过程性考核,加大过程成绩在总成绩中的比重。综合应用笔试、口试、非标准答案考试等多种形式,强化对学生的学习态度、课堂纪律、学术诚信、知识掌握及应用的考查。增加专业核心课程考核难度,适度拓展推荐课程资源中的内容,促使学生主动学习、深度学习,以考辅教、以考促学,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和学习习惯。
(六)注重实践能力培养
涉及实践(实验、实训、实习、作品、设计等)教学的课程,应当注重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课内学习和课外实践相结合,适应科技发展和产业变革,针对劳动新形态,结合课程实际在课程目标、课程内容和课堂教学中有机融入劳动教育内容,拓宽劳动实践渠道,注重新知识、新方法、新工艺、新技术的学习和应用。实验课程第一学时原则上应安排为实验安全教育,应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使实验项目能支撑课程目标的达成。
三、修订程序
流程 | 任务要求 |
(一)确定课程范围 | 1.培养方案课程计划表中,本学院开课课程均在修订范围内; 2.严格按照培养方案中的课程信息修订,特别是课程性质、学分、学时、开课学期、考核方式等信息。 |
(二)教研室讨论研究 | 1.系主任(教研室主任)组织,课程组教师共同讨论; 2.以大纲修订通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国标”为参照标准,参考至少3所“双一流”高校同类课程的大纲,讨论并确定修订重点。 |
(三)任课教师执笔修订 | 1.依据流程(二)确定的修订重点; 2.参照利益相关方代表的意见。 |
(四)学院(部)审核 | 1.系主任(教研室主任)组织教研室老师共同对大纲进行初审; 2.学院(部)组织本单位教学指导委员会或相关专家组成至少5人的评审小组,开展课程大纲评审工作; 3.学院(部)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 |
(五)学校审批 | 学院印制课程大纲,院长、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报教务处审批执行。 |
四、其他说明
1.课程大纲需严格遵循培养方案规定,依据学校的课程大纲模板(附件1-3),结合课程实际修订。
2.课程大纲定稿后,按照培养方案中的课程计划顺序表排版。大纲最后一页需附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学院专家组、党政联席会的审核意见和亲笔签名(附件4),并加盖学院公章(扫描成电子版附大纲后面)。学校只收课程大纲电子版。学院(部)需按照学校要求印制,保存纸质版以备检查;同时选择适合渠道向学生和家长公布课程大纲。
3.各单位于2019年6月10日前提交课程大纲电子版至腾讯通或邮箱:569280276@qq.com,联系人:石定芳,杨丽媛,联系电话:68254100。
附件:
1.西南大学本科理论课程大纲模板(2018)
2.西南大学本科实验课程大纲模板(2018)
3.西南大学本科实习实训类课程大纲模板(2018)
4.西南大学课程大纲审核签字表(2018)
教务处
201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