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在校学生数据相关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22 11:28
作者:本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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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在校学生数据相关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国家个税改革相关要求,为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实施,支撑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落地,根据 《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8﹞29号)和“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的要求,请各学院(部)通知本单位的学生,按照本人和家长的自愿原则,于2019年3月5日前完成完善父母或监护人相关信息。
特此通知
附件:
填写方法:登录教务系统->选择信息维护->学生监护人信息采集->填写信息或勾选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