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门户

校历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报送2018年秋季学期教材征订计划和教材选用信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5 17:37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

为确保2018年秋季学期教材征订工作的顺利进行,请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2018年秋季学期教学计划和课程开设情况,报送2018年秋季学期教材征订计划和教材选用信息,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用原则

(一)先进性原则:优先选用校级以上获奖教材、规划教材和教育主管部门推荐教材(附件1为教师选用教材参考目录,供各教研室选用参考)。

(二)择优性原则:同一教学大纲的课程,在对不同版本教材进行调研、比较和论证的基础上择优选用。

(三)稳定性原则:教材一经选订、购入,必须按计划使用,不得因更换任课教师等原因而拒用。

(四)时效性原则:核实所选教材出版时间,如已有版本更新,按需选用最新版本。

二、选用程序和要求

(一)学院选用及报送

1. 5月30日前,承担公共课、通选课、专业课、公费师范生课程的教研室将课程教材选用计划提交学院(部)学术委员会审定。

2. 6月5日前,学院(部)向教务处上报审定后的拟选用教材计划,包括公共课和公费师范生专业课教材报送教材征订计划(附件2);通选课、专业课教材报送报送教材选用信息表(附件3)。

(二)学校审定并公示

1. 6月8日前,教务处根据各学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计划审定学院(部)报送的教材计划和教材选用信息表。

2. 6月15日前,教务处公示各学院教材征订计划和教材选用信息表。

三、有关要求

(一)各学院(部)须确定2018级新生教材管理工作人员,该人员负责2018级本科学生公共课教材发放及领用等相关工作(附件4)。

(二)本次统计2018年秋季学期所需且尚未征订、选用和发放的教材,已于2018年春季学期提前完成2018年秋季学期征订、选用和发放工作的课程,因学生已领取教材,本次不需报送以免重复订购。

(三)外文原版教材必须提交教务处审定、认可后,方可用于教学。

(四)“马工程类”教材对应课程必须选用马工程教材。

(五)各学院务必按照选用原则和选用程序报送教材征订计划和教材选用信息表,并在各项工作截止日期内完成相应工作。

(六)教材征订计划和教材选用信息表由学院(部)主管教学院(部)长签字,学院(部)盖章后报送至南区行政楼223室,同时电子文档通过腾讯通发送或发送至信箱1250024443@qq.com。

联系人:张瀚文,联系电话:68252447。

附件:1.教师选用参考目录;

2.教材计划征订表;

3.教材选用信息表;

4.学院教材管理人员信息表

附件:附件.rar

教务处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