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关于开展2018年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08 14:40
作者:本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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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实施方案》,现将2018年西南大学师范专业认证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成立工作机构
有关学院(部)成立师范专业认证工作组,院(部)长任组长,院(部)党委书记、本科教学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学生工作分管书记、师范专业负责人、有关教研室主任、有关课程组负责人等为成员。负责学院(部)师范专业认证、整改与建设的具体工作,包括自评自查、认证报告编写、认证数据填报、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与专业认证、评建与申报有关工作。
二、开展自评自建(4月及以后);
三、撰写专业认证自评报告(4月30日前交);
四、向学校提出2级或3级专业认证申请(5月11日前交);
五、采集师范专业有关数据,报教育部评估中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师范专业培养方案修定(4-6月);
七、课程教学大纲编写(7-8月);
八、文档材料收集、整理(4-9月)。
九、迎接教育部专家现场考察(10-12月);
十、认证工作总结(2019年1-3月);
相关材料通过腾讯通发送。
联系人:林萍 68252447
刘晓燕68367555
谌剑波68367538
教务处 教师教育学院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