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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重庆市应急管理奖教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7 15:23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大力培养应急管理人才,加 强应急管理学科建设”重要指示精神,支持我市高等院校加强应 急管理学科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人才培养,重庆市应急管理局、重庆市教委决定开展2024年重庆市应急管理奖教金评选。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大力培养应急管理人才,加强应急管理学科建设,坚定走好新时代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之路。

二、评选范围

我市高校应急管理相关专业教师或从事应急管理相关研究的其他专业教师附件4,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重大成果或做出突出贡献。

三、评选条件及要求

1.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治学严谨,教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长期投身在高校应急管理相关专业教学一线或从事应急管理相关研究的其他专业教师。

(3)积极参与应急管理学科和专业建设,或者积极参加相关专业、课程、教材、实训实验室、教学基地等教学基本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热衷于培养应急管理人才。

(4)3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师,不得参加应急管理教

金的评审:

①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

②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③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④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⑤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入党等工作中徇私舞弊。

⑥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⑦发生教学差错事故,受到处分的。

⑧学生学位论文或毕业设计抽查不合格的指导老师。

⑨违规违纪或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受到查处的。

⑩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或损坏高校教师形象和声誉的行为。

2.其他要求。

(1)教学工作量。申报年度完成的教学工作量不少于所在学校规定的数量;同时积极参与学生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指导工作,且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抽查不合格等情况。

(2)教学效果优秀。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

上且至少有1 次优秀等次。

(3)应急管理相关研究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

①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正规刊物公开发表应急管理相关研究论文1篇。

②获得并完成校级以上(含校级)应急管理相关研究项目。

③参与并完成市级及以上应急管理相关项目建设。

④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

⑤获得市级及以上应急管理相关优秀成果奖项。

⑥获得并完成校级及以上应急管理相关优质(或精品)课程建设立项资助。

⑦获准并出版市级及以上应急管理有关专业教材。

⑧参与完成企业新产品研发、技术革新等项目,或者获得与应急管理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1项。

、评选程序

()个人申请。按照评选条件,高校教师、学生个人向所在院系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经院系把关后上报学校初审。

()学校初审。各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组织初审。

()应急管理奖学金奖教金评审工作委员会审核。由市应急管理局、市教委组织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推荐材料及相关情况 进行审核,确定获奖对象候选人并在获奖者所在学校及市应急管理局同步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正式确定为获奖对象。

五、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对获得者颁发市应急管理局、市教委印制的证书,并对奖教金获得者每人奖励1000元。

、申报材料

请各单位51918:00前,将《重庆市应急管理奖教金申请表》 (附件1)、《重庆市应急管理奖教金汇总表》(附件2)西南大学教师师德师风情况考察表》(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到邮箱34670344@qq.com,或通过钉钉发送至教务处谌剑波相关纸质材料于5209:00前交教务处205办公室,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各单位须对申请教师资格作严格审查,不符合基本条件者一律不能上报学校。单位如有一位以上教师申报,须对申报教师排序。

联系人:谌剑波 68367538

 

教务处

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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