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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重庆市普通本科高校“教书育人奖”和“教学新星奖”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01 17:07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系列重要论述,大力培养造就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弘扬尊师重教社会风尚,提高教师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倡导和鼓励优秀人才热心从教、精心从教、长期从教、终身从教,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开展2024年度重庆市普通高校“教书育人奖”和“教学新星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长期工作在本科院校教育教学一线的专任教师(担任现职的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不参加申报)。师德师风高尚,理想信念坚定,道德情操优良,涵养学识扎实,志向抱负高远,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对本科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学改革有深入研究和独到见解,教学成果丰富,在市内外有较大影响,在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中起引领和示范作用。

二、推荐名额

(一)“教书育人奖”

市内本科院校5名,每人奖励1万元(税后),授予奖牌、证书。

(二)“教学新星奖”

市内本科院校5名,每人奖励5千元(税后),授予奖牌、证书。

(三)“教书育人提名奖”

市内本科院校3名,授予奖牌、证书。

(四)“教学新星提名奖”

市内本科院校2名,授予奖牌、证书。

学校可向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推荐“教书育人奖”候选人1名, “教学新星奖”候选人1名。

三、评选条件

一)“教书育人奖”

1.年限职称。高校在职任教经历20年以上,且在重庆高校任教期满10年,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师德师风。忠诚和热爱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重视课程思政,以教书育人为使命,真情关爱学生成长,在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等方面具有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深受学生爱戴。

3.教学科研。每学年为学生授课一门及以上课程,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40学时,有主编的教材、主持的教改项目、教学成果奖等,教学效果得到同行专家与学生高度赞扬。引领教学改革,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积极参与科教融汇、产教融合且成绩突出,科研教学水平受到校内外同行的公认。

4.创新引领。将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民族精神、品德修养、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精神融入整个教育教学过程中,在激发学生主动学习上成效卓著,在引领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改革、创新课程教材和课程考核机制、创建优秀教研团队等方面成绩突出。

(二)“教学新星奖”

1.年限职称。在重庆市普通高校任教期满5年,年龄不超过40岁(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师德师风。忠诚和热爱教育事业,坚守教学一线,潜心教学,坚持立德树人,重视课程思政,以教书育人为使命,真情关爱学生成长,在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等方面具有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深受学生爱戴。

3.教学科研。主动承担教学任务,授课门数两门以上,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40学时,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教学效果得到同行专家与学生高度认同,评教结果优秀。

4.教改创新。积极参与教育教学规律改革,能将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民族精神、品德修养、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精神融入整个教学过程中,在激发学生主动学习上成效明显,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评价、参加教学竞赛或指导学生参加竞赛比赛等方面成绩突出。

已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名师等荣誉称号的教师,依据“教书育人奖”“教学新星奖”条件要求,主要按其获得相关荣誉称号后的教学实绩评选。已获往届高校“教书育人奖”和“教学新星奖”的教师不再参评。

四、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教师本人填写推荐表(附件),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二)单位推荐。各单位组织评审小组(含学生代表2-3名),按照评选条件审核申请人材料,择优向学校推荐候选教师(“教书育人奖”和“教学新星奖”各单位限额均为1名)。

(三)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进行评审。

(四)结果公示。学校对评审结果进行校内公示后确定最终推荐名单。

五、其他事宜

(一)学校将在评审期间对申请人的党风廉政、师德师风、学术诚信、教学事故等进行审查,如有相关问题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二)各单位于7411:00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推荐表一式五份、佐证材料一份、单位评审小组决议一份、学院(部)党委对申请人政治思想表现的书面意见一份)交教务处本科教学评估与认证管理科(教务处20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34670344@qq.com或通过校内钉钉发送。

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谌剑波,电话:68367538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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