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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省级以上“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未校级立项)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27 12:00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

为推进学校国家级及重庆市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建设,根据学校《一流专业点培育与建设方案》(西校〔201914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指定的15个国家级及重庆市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开展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省级以上一流专业建设点校级立项)详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1. 重视程度,过程管理重点考查学院(部)是否有组织开展专业建设,是否定期开展研讨推进专业建设相关工作,。

2. 任务分解,目标达成重点考查建设任务是否都有明确的目标和责任人是否定期对任务进度及完成质量进行评估以及目标达成情况。

3. 工作举措,建设成效重点考查在专业建设方面是否有效实施改革举措,尤其在一流课程、教材建设、实践基地、教改项目、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育人成效等方面较建设初期是否有显著提升。

4. 经费管理,执行进度对于首批建设经费是否有明确的经费预算和支出计划,项目的执行进度是否与经费的使用进度相匹配。

其他详细指标详见附件2

三、工作安排

(一)专业自评(即日126日)

各专业对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内容(附件2),梳理总结本专业获批以来的建设情况,形成自评报告(附件3),经学院(部)审定盖章后,报送教务处。

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报教务处教学研究与专业建设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jwcjyk207@163.com(邮件命名方式为:学院(部)-专业中期检查材料)。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412617:00

(二)专家评审(12月中旬)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提交的自评报告进行评审检查结果作为第二批建设经费金额划拨依据

(四)整改提升(12月中旬专业验收)

专业根据评审意见提出的问题及建议,优化后期建设方案,切实推动项目建设。

四、其他

其他未事宜请与教学研究与专业建设科联系

联系人:邹士鑫  涂雪菲

联系电话:68252390

  附件1-3.docx

 

 

   

2024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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