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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重庆市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暨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17 15:09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提高教育教学研究的质量和水平,强化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的管理,促进教学成果的培育,根据《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渝教高函〔2016〕12号)和《西南大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西校〔2012〕363号)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暨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范围

1.2017年立项的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附件1)

二、结题验收范围

1.2016年立项的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015年延期结题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2.2006-2014年所有未结题验收的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附件2)。

三、提供的材料与要求

(一)中期检查

1.《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书》一式三份(附件5)

(二)结题验收

1.《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表》一式三份(附件3)。

2.研究总结报告。内容包括:

(1)项目研究与实践情况及自我评价

(2)项目研究主要成果

(3)项目推广价值及进一步研究、实践的思路等

3.经过编目的成果复印件及其他可以说明研究成果的有关材料(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教材等)。

4.《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复印件)、《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项目任务书》(原件)、《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开题报告》(附件4)、《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附件5)。

三、时间安排及要求

(一)请各单位集中整理本单位教师提交的中期报告及结题材料,于2018年10月19日前分别提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中期报告及结题材料以“单位名称+中期报告/结题材料.rar”的格式分别打包并统一发送至jiaoyanke212@163.com,每个项目电子文档以“单位+项目负责人”命名,每个项目的纸质结题材料需装入一个资料袋,资料袋封面注明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项目负责人。

(二)重庆市教改项目结题验收由市教委委托学校聘请专家组(专家名单报市教委审定)对各项目进行结题验收,重大、重点项目的结题验收采取会议方式进行,项目主持人需陈述和答辩,验收合格后,相关材料报市教委备案。

(三)因特殊原因未完成研究任务需延期的项目,必须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由学院盖章,报教务处备案,2014年以前的教改项目不再受理延期结题申请。

四、其他

(一)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督促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做好本次学校统一组织的中期检查暨验收结题工作,各单位的项目结题状况将作为本单位新教改项目立项的重要指标。

(二)若未结题教改项目统计有误,请项目负责人提供对应教改项目结题证书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教学研究科联系。

联系人:沈文华 邹士鑫 联系电话:68252390

联系地址:西南大学南区行政楼212办公室

1.西南大学2017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名单.xls

2.西南大学2006-2016重庆市未结题教改项目汇总表.xlsx

3.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表.docx

4.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开题报告书.doc

5.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书.doc

6.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doc

教务处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