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新文科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全面推进新文科建设,构建世界水平、中国特色的文科人才培养体系,教育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0号,附件4),为做好相关推荐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项目内容:项目设置《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项目指南》),设新文科建设发展理念、专业优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重点领域分类推进、师资队伍建设、特色质量文化建设研究与实践6个选题领域、22个选题方向。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
2.项目申报:本次项目推荐工作采取学院组织申报、专家评审遴选、学校统筹推荐的方式。请各文科类专业人才培养单位做好项目统筹设计,以学院(部)为单位开展申报。学校鼓励多单位联合设计并实施项目,鼓励与科研院所、企业联合申报,积极争取支持,推进协同育人。
3.申报要求:各申报单位需按照当前高等教育改革有关精神和工作部署,认真学习教育部新文科建设相关文件,仔细研读《项目指南》,根据《项目指南》确定选题方向,围绕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结合学科专业特色,积极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统筹设计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内容,突出项目研究的创新、特色与实践,填写《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表》(见附件2)。
请各单位于2021年4月9日前将推荐表(附件2)、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至jwcjyk207@163.com,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逾期将不再受理。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
联系人:邹士鑫 邓怡迷 联系电话:68252390
联系地址:南区行政楼207办公室
附件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doc
教务处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