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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重庆市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17 18:35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渝教职成函〔2023〕63号)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重庆市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及名额

(一)申报方式:申报工作由各单位统一组织申报,按照“限额申报、竞争立项、分类培育”的原则,根据职业教育教学改革趋势和各单位教学改革实际需要,组织申报。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参照市级职教教改项目进行管理。

申报层次与方向2023年市级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设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个层次,根据工作需要设课程思政专项、继续教育专项。

市级职教教改项目应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论述,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着眼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新动向和新趋势,重点围绕现代职教体系建设改革11项重点任务,深化职普融合、产教融合和科教融汇,强化职业教育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服务支撑,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适应性等方面持续深化开展研究。其中,重大、重点项目应聚焦打造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促进职业教育本科和“双高”“双优”建设、产教联合体(共同体)建设、中高本一体化人才培养、提升职业学校关键办学能力、“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机制等职业教育热点、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一般项目可立足学校具体教育教学问题开展研究。课程思政专项项目要注重落实教育部关于课程思政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聚焦课程思政工作体系、教学体系和内容体系建设等主要任务开展研究。

根据市教委相关文件要求,对2022年至今获得“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金奖、银奖项目,立项为市级教学改革重点项目(不占用申报单位名额,项目负责人须为大赛第一指导教师);对2022年至今获得国家级铜奖和市级金奖项目,直接立项为市级教学改革一般项目(不占用申报单位名额,项目负责人须为大赛第一指导教师)。已获批立项的“互联网+”项目不再重复立项。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项目主持人为职业教育教学相关直属单位在职教师、研究人员和管理人员,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主持人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在所承担的市级职教教改项目通过结项验收前,主持人不得新申报市级职教教改项目,项目主持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市级职教教改项目;项目组成员同时主研市级职教教改项目不超过3项。每项重点、一般项目研究人员不超过7人(含主持人),重大项目研究人员不超过9人(含主持人)。

(三)历年未结项或立项后被撤项未满3年(自撤项发文之日起计算)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本项目。近3年因教学事故或师德师风问题受到处理的教师不得参与项目主持或主研。

(四)截至2023年8月15日前,未结题的市级教改项目主持人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已获得国家级或省市级教学成果奖励、教学改革研究及其他社科项目立项资助等情况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工作要求

(一)为确保推荐工作顺利进行,确定专人负责本单位市级职业教育教改项目工作,做好组织申报、项目推荐、材料报送等相关工作。

(二)提交材料包括:《重庆市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1)纸质文档一式二份,电子版文档文件名格式为“学校名称+学院名称+主持人姓名”,如“西南大学_**学院_***”;《2023年度重庆市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

(三)申报材料由单位组织统一提交,不受理个人申报。纸质文档提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文档发送至jwcjyk207@163.com。

(四)申报截止日期:2023年9月20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

联系人:邓怡迷 邹士鑫

联系方式:68252390(假期期间可通过钉钉联系)

联系地址:南区行政楼207办公室

附件:

1.重庆市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docx

2.2022年重庆市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3.重庆市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docx

教务处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