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明确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相应等级,经研究,决定启动2024年教育部项目的统一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内容
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二、认定范围
(一)已结题的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二)项目经费须符合《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中关于经费的相关规定。
三、认定所需材料及要求
(一)材料清单
1. 立项发文文件;
2. 项目申报书;
3. 合作协议;
4. 经费到校证明;
5. 结题证明;
6. 成果材料;
7. 《西南大学产学研项目认定信息汇总表》(附件2)。
(二)提交方式
1. 纸质材料请提供材料清单1-6的复印件,并按材料清单顺序编辑整理,于左侧装订成册;《西南大学产学研项目认定信息汇总表》(附件2)由学院汇总后加盖学院鲜章统一提交。
2. 电子材料请提供认定材料1-6的pdf扫描件,并按清单顺序整理编号,单个项目文件夹以“单位-项目主持人姓名-项目名称”命名,《西南大学产学研项目认定信息汇总表》(附件2)word版由学院汇总提交。
(三)提交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4年5月27日18:00前将上述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南区行政楼207),电子材料请按“学院+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认定”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jwcjyk207@163.com,。所有材料须由单位统一提交,不接受教师个人提交的认定材料。
四、其他说明
请各单位及时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按时提交认定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未经认定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不能作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参与职称评审或年度本科教育教学绩效的报送。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学研究与专业建设科联系。
联系人:涂雪菲 邹士鑫
联系电话:68252390
教务处
2024年5月7日
- 附件【附件1: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西南大学产学研项目认定信息汇总表.xlsx】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