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提高学生实习质量,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表彰鼓励在实习过程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教学单位、实习工作者、实习生,根据《西南大学非师范类学生实习实训工作管理办法》(西校〔2015〕413号)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2021年实习评优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优范围和对象
(一)评选范围
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教学单位中开展评优推荐工作。
1.实习时间:2020-2021学年。
2.实习类型:专业综合性实习,如参与专业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等综合性实习,且集中安排实习生人数超过专业总人数50%的单位。
3.实习专业:全校非师范专业。
(二)评选对象
在参加实习的非师范专业学生中评选出优秀实习生,在指导教师和管理人员中评选出实习先进工作者,在各教学单位中评选出实习工作先进集体。
二、评优条件
(一)优秀实习生
1.实习期间,虚心好学,刻苦钻研,能较好地将所学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出色完成规定的实习任务。
2.能严格遵守实习生守则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校与实习单位利益。
3.尊重指导教师,服从实习单位的安排,积极主动地做好各项工作,为实习单位提供建设性意见或服务,受到实习单位的肯定与好评。
4.积极开展生产劳动和社会调查工作,认真完成实习调查报告或论文。
5.实习结束,认真完成实习报告,实习成绩优秀。
(二)实习先进工作者
1.实习指导教师
(1)按照专业培养目标和实习大纲,认真制定并严格执行实习教学进度,周密安排实习过程中的各个教学环节,实习教学准备充分,教学方法科学实用,指导答疑耐心细致,实习教学效果优秀,深受学生好评。
(2)严格遵守实习工作规章制度,认真履行指导教师工作职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重视学生思想政治、专业素质、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全面教育与提高。
(3)重视实习工作的安全教育、劳动教育与日常管理,关心学生生活与健康,实习期间按实习计划走访实习学生,知晓学生实习动态。
(4)认真履行带队教师职责,圆满完成实习指导任务,受到实习生与实习单位的好评,能认真做好学生的考核工作,组织全体实习生总结交流,提升实习效果。
2.优秀实习管理人员
(1)实习前能够认真协调本院实习指导教师积极作好与各实习单位联系、安排实习工作,实习期间能够认真检查并了解本学院实习情况,认真听取实习单位意见。
(2)能够认真听取各带队教师的实习工作情况汇报,并能够制定出合理的方案,及时解决实习工作中所出现的各种问题,以保证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
(3)实习结束后,能够及时做好实习工作总结,对存在问题的环节能够及时进行处理和改进。
(三)实习工作先进集体
1.成立以学院(部)领导为组长的实习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实习工作。分工明确、责任落实、顺利完成本单位实习工作的组织、落实工作。
2.集中安排全体学生实习工作,每位学生均安排校内外双导师指导。
3.实习计划科学合理,组织措施得力。在实习前进行各种形式的动员、讨论、培训等,组织实习安全教育和劳动教育;实习期间组织单位领导、指导教师走访检查实习工作,与学生进行形式多样的教研活动,组织学生进行座谈和交流;实习后认真进行总结,召开实习总结交流大会,对存在的问题有改进的措施,能为今后的实习师生创造更优越的条件,如期完成实习任务。
4.实习领导小组能定期召开实习工作会议,具体研究和布置实习工作,效果明显。学院(部)领导有计划地定期去各实习点专程看望实习师生,了解实习中的各方面情况,扎扎实实地处理好实习中产生的问题。
5.各实习点的学生能认真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努力完成实习中的各项任务。严格.遵守实习单位及实习期间的各项规定和制度。无违反《实习守则》等相关文件和要求的事件发生。
6.全体实习带队教师都能认真履行指导教师职责,坚守工作岗位,能带领实习生创造性地完成实习的各项任务,受到实习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一致好评。
7.开展多种形式的实习宣传工作,各实习点均制作有实习简报。
三、评优指标
1.优秀实习生
顶岗支农优秀实习生比例按实习生人数的30%评选,校级混合编队优秀实习生比例按实习生人数的20%评选,学院(部)集中实习优秀实习生比例按实习生人数的10%评选。分散实习不参加优秀实习生的评选。
2.实习先进工作者
原则上学院(部)推荐比例不超过指导教师人数和实习管理人员的30%。
3.实习工作先进集体
由实习团队和学院(部)自行申报,教务处审核认定,评选比例不超过总数的20%。
四、评优办法
(一)评选方式
1.学院(部)组织的集中实习。由学院(部)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定后,根据指标推荐优秀实习生、实习先进工作者,报教务处审核确定。
2.学校组织的校级混合编队实习、顶岗支农实习。由实习生提出申请,经实习单位评定、所在学院(部)推荐后,由教务处根据实习单位评价意见、学院(部)推荐意见、学生自荐材料和评选指标审核确定。
3.实习工作先进集体。由学院(部)申请,教务处根据巡回检查情况、实习单位自荐材料和评选指标审核确定。
(二)提交材料
1.优秀实习生
《西南大学优秀实习生推荐表》(附件1、2)
2.实习先进工作者
《西南大学实习先进工作者推荐表》(附件3)
3.实习工作先进集体
《西南大学实习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附件4)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学院(部)结合自身实习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推荐工作,以学院(部)为单位,分别组织实习学生、实习指导教师或管理人员按照上述材料要求进行准备,于5月27日18:00前将上述提交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行政楼212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jwcshijianke@163.com(邮件命名方式为“XX学院(部)实习评优推荐材料”)。逾期不报的,将作放弃处理。
以上通知未尽事宜,请联系实践教学管理科:李兴平、石定芳68252619。
教务处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