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门户

校历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教学信息> 评估认证> 正文
关于开展2021年 “唐立新教学名师奖” 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2 08:54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

为支持我国教育事业发展,造福中国教育事业,新尚集团创始人唐立新先生于2018年与我校签订捐赠协议,设立“西南大学唐立新教育发展基金”,基金中设立“教学名师奖”。为做好2021年该奖项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次“唐立新教学名师奖”共评选10名,奖金5万元人民币/人(以实际到账金额为准)。

二、奖励目的

“唐立新教学名师奖”旨在提倡崇教之风,奖励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师德高尚,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教学领域享有较高声望,师生公认的优秀教师。

三、奖励对象

德才兼备的在职专任教师。

四、申报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具有教授或副教授专业技术职称,在西南大学从事本科教学工作时间不低于5年;爱岗敬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师德高尚,具有良好的师德和敬业精神;关心学生,爱护学生。

2.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近三年主讲的本科课程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72学时/年。课堂教学质量高,评价优秀。

3.在西南大学任教期间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取得以下成果中的任意四项:

(1)主持市级及以上教研课题;

(2)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

(3)主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或教学论著);

(4)获得市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限前三名完成人);

(5)市级及以上一流专业(或课程)负责人;

(6)获得市级及以上课堂教学比赛奖励。

4.学术造诣高,在国内同领域具有较高学术地位和知名度,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

5.注重因材施教,其直接培养、指导的本科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承担校级及以上项目或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

五、申报程序

1.本人申请:教师本人填写《 “唐立新教学名师奖”申请表》(附件1),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

2.单位推荐:各学院(部)组织评审小组(含学生代表2-3名),按照评选条件审核申请人材料,并择优向学校推荐候选教师(每单位限额1名)。各学院(部)于2021年4月28日前将《 “唐立新教学名师奖”申请表》一式两份、佐证材料一份(汇总成册)、单位评审小组决议(含小组全体成员签名及联系方式)、学院(部)党委对申请人政治思想表现的书面意见报教务处质量管理科,并将相关电子材料发送至34670344@qq.com或通过腾讯通发送。

3.学校评审:教务处审核申报材料后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西南大学“唐立新教育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西南大学教育基金会秘书处)。

4.西南大学“唐立新教育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查复评教师申报材料后在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名单。

六、其他事宜

1.本项目的捐赠资金采取先评选、后结算的支付方式,捐赠方将在收到学校报送名单并审核无误后再进行结算。

2.本着宁缺毋滥,奖励优秀的原则,奖项最终名额可少于额定数。

3.同一年内,申报“唐立新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得申报“唐立新教育发展基金”其他奖项。

4.已获得往届“唐立新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得再次申报。

联系人:谌剑波 电话: 68367555

附件:

附件.rar

教务处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