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提高教育教学研究的质量和水平,强化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的管理,根据《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渝教高函〔2016〕12号)《西南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西校〔2019〕95号)和《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修订版)》文件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教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校级教改
(1)2021年立项项目、在2020年及以前年份立项但未能按期结题项目。
(2)2019年及以前立项,但未结项的校级教改项目。本次将对此类进行清理验收,未参与本次统一结项验收的留存项目将被终止和撤销。
2.市级教改
2021年立项项目、在2020年及以前年份立项但未能按期结题项目。
3.市高教学会教改
2021-2022年度立项及以往未能按期结题项目。
二、结题材料
1.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表
2.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任务书(原件)
3.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开题报告书(市级教改项目、市高教学会项目需提供)
4.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5.研究总结报告,内容包括:
(1)项目研究与实践情况及自我评价
(2)项目研究主要成果
(3)项目推广价值及进一步研究、实践的思路等
5.经过编目的成果复印件及其他可以说明研究成果的有关材料(公开发表的论文、教材、专著等)
备注:以上材料双面打印并于左侧装订成册,并添加封面及目录。市级教改项目、市高教学会项目的结题验收表单独装订。
三、工作安排
请各单位统一提交本单位教改项目结题验收材料及结题汇总表。每个项目电子文档以“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命名,校级、市级教改项目请分别放入不同文件夹,并分别以“xx学院(部)2023年校级教改项目验收材料.rar”“xx学院(部)2023年市级级教改项目验收材料.rar”“xx学院(部)2023年市高教学会项目验收材料.rar”命名统一打包发送。
纸质材料请提交至教务处教研科(南区行政楼207),电子文档请发送至jwcjyk207@163.com,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12:00。
四、相关说明
1.因特殊原因未完成研究任务需延期的项目,必须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项目变更申请单(见附件),由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报教务处备案。项目延期申请不得超过2次。
2.被终止或撤销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年内不得申请各类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3.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清理各单位近年来需结题的市级、校级教改项目,督促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做好教改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对于结题验收效果不理想的单位,学校将适当调减下一年的教改项目申报指标。
4.重庆市教改项目由市教委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验收,重大项目的结题验收采取会议方式进行,项目主持人需陈述和答辩,验收合格后,相关材料报市教委备案。
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教学研究与专业建设科联系。
联系人:邓怡迷 邹士鑫 联系电话:68252390
联系地址:西南大学文俊楼207办公室
附件:
教务处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