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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校级教改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24 14:57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扎实推进一流本科教育建设,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校级教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选题方向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创新发展为驱动,丰富“人才自主培养”理论与实践,探索构建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的有效路径,重点可从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四新”建设、大思政课建设、课程思政、美育、劳动教育、一流专业建设、一流课程建设、教育数字化转型、教育评价体系改革、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拟题,具体可参考选题指南(附件1)。项目选题应聚焦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实际真实问题,通过项目实施能够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取得可预期的改革成果。

申报方式

1.有组织地开展教学改革研究。各单位按照《西南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西校〔2019〕95号)的相关要求,结合近年来本单位本科教育实际,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明确本单位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主要方向,着力培育更高层次成果。

2.按照限额指标推荐项目。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指标分配表(见附件2)组织项目的申报与推荐工作,被推荐项目须经单位公示后提交学校。本次推荐指标分配综合考虑了各单位专职教师人数及近四学期通识选修课程的开课情况。为鼓励各学院开设通识选修课程,对于通识选修课程开设高于学校平均水平的学院增加1项指标(已在指标中体现)。

3.项目评审及立项。学校对于各单位推荐的一般项目不作遴选,直接列为校级一般项目;重点项目的推荐数为单位推荐指标的40%,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遴选,未能入选的列为一般项目。

其他要求

1.历年未结项或立项后被撤项未满3年(自撤项发文之日起计算)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本项目。近3年因教学事故或师德师风问题受到处理的教师不得参与项目主持或主研。

2.截至2022年11月20日前,有未结题的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主持人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已获得其他经费来源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获得各级教学成果奖励且无新研究内容、无可预期重要突破的项目不得申报本项目。

二、结题要求

(一)必备条件

围绕项目研究方向形成一份内容翔实的研究报告。

(二)可选条件(二选一)

1.公开发表教改论文1篇,重点项目要求核心期刊。

2.在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中进行实践探索,具有明显效果。(结题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选择性达成条件

其他与项目研究相关的教育教学成果。

三、有关事项

(一)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由单位统一报送,原则上不接受个人申报。各单位申报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西南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3),电子版材料文件名格式为“单位全名+主持人姓名”。

2.《西南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4)。

(二)经费资助

重点项目3万元/项,一般项目1.5万元/项,立项后按经费的50%划拨,剩余经费结项后划拨。

(三)截止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2年12月14日17:00前,将上述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一份提交到南区行政楼207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jwcjyk207@163.com。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研科联系。

联系人:邓怡迷 邹士鑫 联系电话:68252390

西南大学2022年校级教改项目申报通知及相关附件.rar

教务处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