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个人:
根据绩效奖励津贴核发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2018年本科教学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果范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取得的,以西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且符合《西南大学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修订)》(西校〔2017〕743号)文件奖励范围的本科教学成果。
二、申报材料
教师个人向所在单位提交需申报的成果及证明材料,各单位填报《西南大学2018年本科教学成果奖励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将汇总表及成果证明材料纸质件提交到教务处教研科,电子材料发送到jiaoyanke212@163.com。
三、工作安排
(一)截止时间
2019年11月4日上午11点前,各单位统一提交。
(二)成果公示
公示时间:11月中旬,公示期以具体通知为准。
公示范围: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且符合学校本科教学成果奖励范围的本科教学成果。
(三)相关要求
1.各单位及个人须在成果公示期内,对遗漏或信息有误的成果提请各单位汇总至教务处更正和补充,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公示期间因成果登记或多部门管理,出现同一成果重复出现的情况,请各单位及个人及时通知教务处进行删除。
3.公示期后,学校原则上不再补录成果信息,不补发奖励。
四、有关说明
(一)所有成果不重复奖励,同一成果因获奖等情况,进行就高补差。已经享受高水平成果奖励的成果,此次不再奖励。
(二)全职博士后(含师资博士后)在站期间作为第一完成人的成果,不参加此次成果奖励津贴核发,奖励津贴由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根据在站任务要求在出站时核发。
(三)实行年薪制或协议工资待遇的引进人才,不参加此次教学成果奖励津贴核发,奖励津贴将由人才工作办公室在聘期考核后核发。
(四)荣昌校区按照人事处通知要求报送2018年本科教学成果奖励清单。
(五)若同一成果故意重复申报或成果级别有误(提高)且故意隐瞒不报的,取消本成果奖励,并按相应额度扣发其本人奖励绩效。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研科联系。
联系人:朱亚萍 邹士鑫
联系方式:68252390
西南大学教务处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