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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批农业农村部“十三五”规划教材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29 14:37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农业农村部“十三五”规划教材申报工作的通知》(农科(教育)函[2019]245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第二批农业农村部“十三五”规划教材(以下简称“规划教材”)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材申报

(一)申报原则

1.育人为本,质量为重。申报教材的内容体系应服务于学生全面发展,贴近学生思想、学习,具有针对性、实践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体现教育教学改革的方向成果,适应新农科理念,满足涉农人才培养需要。

2.服务产业,改革创新。申报教材要适应农业产业发展需求和农业绿色发展需要,充分吸纳现代农业科研成果,体现学科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反映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改革最新趋势,具有科学性和先进性。鼓励申报在指导思想、体系结构和表现形式等方面进行改革创新的教材。

3.重点突出,特色鲜明。申报教材应以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的精品教材、针对动手能力培养的实验实践类教材以及适应多样化人才培养需求的特色教材为重点,体现专业特色、区域特色和层级特色。

(二)申报范围

1.本次申报的对象包括计划新编教材、计划修订教材以及数字化教学资源。数字化教学资源须与教材一起申报。

2.本次申报的教材分为研究生教材、本科教材及农民培训教材3个层次。

已经列入第一批农业农村部“十三五”规划教材的选题不在本次申报范围之内。

(三)申报条件

1.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无侵犯知识产权、著作权和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的内容与行为,无政治导向性错误。

2.申报教材应符合《农业部“十三五”规划教材建设指导方案》中确定的建设重点。

3.对于符合一下条件的选题,将予以优先考虑:

(1)国家级人才、二级教授作为第一负责人编写的教材。

(2)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课程对应教材,国家精品课程、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对应教材。

(3)有数字化教学资源的教材。

(4)出版单位是以出版农业图书为主的出版社。

4.每种教材原则上参加编写单位不少于4个。第一责任人应是专任教师,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农民培训教材及部分特色教材,可适当降低主编职称和参编单位数量要求。

(四)申报办法

1.申报途径。所有教材由第一责任人填写申报材料,经二级单位审核后统一报学校,学校审核后统一报出。

2.申报类型。所有教材须按单册申报,不能以全册、成套或系列教材申报。

3.材料填写。申报研究生、本科教材须填写《农业农村部“十三五”规划教材申报表(研究生、本科)》(见附件1,该申报表为《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农业农村部“十三五”规划教材申报工作的通知》原附件,申报层次中“高职”“中职”不在我校组织申报范围之内,请勿勾选),另附相关佐证材料。申报农民培训教材须填写《农业农村部“十三五”规划教材申报表(农民培训)》(见附件2),另附相关佐证材料。

申报计划修订教材须另附修订说明、修订大纲以及原教材。因特殊原因更换主编的须附原教材主编授权委托书。

申报计划新编教材须另附编写大纲以及讲义或样章。

申报材料中注明有数字化教学资源的须另附资源简介和资源演示版或资源链接网址等。

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经二级单位审核、盖章。

4.材料报送。各申报单位将本单位申报材料汇总,填写《农业农村部“十三五”规划教材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并盖章,与申报材料一起报送教务处教学建设科,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档以“学院(部)+农业农村部‘十三五’规划教材”命名,发送至jwcjxjsk@swu.edu.cn。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11月13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二、形式审查

学校将于2019年11月14日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未通过的申报材料将被取消报送资格。

三、有关要求

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本次申报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申报范围和条件择优申报教材,并加强申报教材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审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丽媛、石定芳、章志红

联系电话:023-68254100

电子邮箱:jwcjxjsk@swu.edu.cn

办公地点:行政楼223办公室

附件1:农业农村部“十三五”规划教材申报表(研究生、本科).doc

附件2:农业农村部“十三五”规划教材申报表(农民培训).doc

附件3:农业农村部“十三五”规划教材申报情况汇总.xls

申报参考指南.pdf

教 务 处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