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西南大学教学成果奖励办法(修订)》(西校〔2019〕94号)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五届西南大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重点选题方向
(一)申报范围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针对教育对象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在更新教育理念,创新培养模式,优化培养方案,改革课程体系,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综合提高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的成果。
2.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在“大思政”育人格局、高质量教育体系、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四新”专业建设、教师教育、创新创业教育、教育教学数字化、教学质量评价改革以及其他围绕人才培养高质量发展的综合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的成果。
3.结合自身特点,推广、应用已有的教学成果,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创新和发展,显著提高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的成果。
(二)重点选题方向
紧密对接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创新驱动发展等国家战略,紧扣教育教学改革热点与发展趋势,结合学校学科专业发展特色与优势,在“大思政”育人格局构建、卓越拔尖人才培养、“四新”建设(新农科、新文科、新工科)、优师计划人才培养改革、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美育改革、劳动教育改革、实践育人体系或模式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教育数字化改革、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专业认证)、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学风建设、教学治理体系改革、教育评价改革、基础教育研究与实践等领域的教育教学成果。
二、成果主要完成人申报条件
(一)坚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为人师表。
(二)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直接承担高等教育教学工作(含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辅助工作),一般要有连续三年以上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三)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是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的基层单位。
(四)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
(五)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在相同条件下,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的教师取得的教学成果将予以优先支持。
三、申报程序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学成果,由个人(项目组)提出申请,按照《西南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报说明》(见附件2)的要求填写《西南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书》(见附件1),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二)每个学院至少申报2项校级教学成果,多报不限。各学院负责初评,排序推荐上报。
(三)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成果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全校公示10个工作日,如无疑议,报学校审批。
四、提交材料
请各单位于2023年3月31日前将相关材料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jwcjyk207@163.com。
请各单位务必按要求统一提交材料,不受理个人提交材料。
具体提交材料如下:
(一)《西南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书》,电子版材料命名为“姓名_学院_推荐书”。
(二)教学成果总结报告及相关支撑附件,电子版材料命名为“姓名_学院_总结报告及支撑材料”。
以上材料均一式一份,并提交电子版一份。
(三)申报成果如为教材,请在推荐成果名称后加写:(教材),除提交推荐书和科学总结外,还应提供样书(两本或两套)。
五、校级奖励及重庆市教学成果奖推荐
(一)本次评选将设一、二、三等奖,颁发证书。
(二)对获得一等奖的项目优先推荐参加重庆市教学成果奖评选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培育。对推荐参加重庆市教学成果奖评选的项目需另行填写重庆市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校级教学成果奖是推荐重庆市级教学成果奖和培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培育的重要支撑。教学成果奖是唯一由政府颁发的教学奖项,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和深入动员,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时做好申报评选与推荐工作,按期提交相关材料。
通知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
联系人:邓怡迷、邹士鑫
联系电话:68252390,邮箱:jwcjyk207@163.com。
附件:
4.西南大学教学成果奖励办法(修订)(西校〔2019〕94号).doc
教务处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