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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6 16:49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深入实施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和重庆市《全面推进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工作方案》,落实《西南大学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意见》(西委〔2018〕119号)和《西南大学课程思政项目实施方案》(西校〔2019〕18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教学团队建设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发挥教师队伍“主力军”、课程建设“主阵地”、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强化示范引领,强化资源共享,全面推进课程思政高质量建设,将思政工作体系贯通人才培养体系全过程,构建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大格局。

二、建设目标

面向本科教育一线选树一批在课程思政理论研究、资源建设、教学实践等方面有突出成果的课程、教师、团队,择优推荐参评教育部和重庆市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通过树典型、立标杆、强示范,引导广大教师积极自觉投入课程思政建设改革,进一步浓郁学校“课课有思政、人人讲育人”氛围。

三、建设类别

本次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包括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三类。课程可由一名教师讲授,也可由教学团队共同讲授。入选推荐的示范课程相应教师、团队自动推荐评选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不需要单独申报。

四、申报条件

(一)课程要求

1.课程纳入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以2018版培养方案为准)。课程教学全过程材料完整且符合要求。

2.课程长期正常开设。如为团队授课,课程负责人授课学时不低于该课程总学时的四分之一。课程将持续稳定开设。

3.课程教学有先进的教学理念,结合课程特点适时融入家国情怀、社会责任、道德规范、法治意识、历史文化、思想品质、科学精神等课程思政元素,将价值引领贯穿课程教学始终,实现潜移默化的育人效果。能够合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辅助教学,注重过程性考核评价,突出课程思政要素考核。

4.课程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将思政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课堂教学风格突出,特色鲜明、感染性强。

5.课程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6.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学生评教结果优秀,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良好,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展示成果,具有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

7.课程前期改革建设成效突出,近年来取得较高水准的建设成效。

(二)教师要求

1. 课程授课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

2. 课程教学团队人员结构合理,任务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完善且有效实施,经常性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研究和交流。

3. 课程授课教师(教学团队)热爱本科教学,坚守本科教学一线,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艺术。

4. 课程授课教师(教学团队)能够准确把握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课程思政建设整体水平高。

五、申报数量

每学院(部)报送不超过2例,其中1例须为课程团队授课。

学校根据报送情况,遵循“宁缺毋滥”原则择优向教育部和重庆市教委推荐课程思政示范项目。

六、工作程序

(一)即日起,学院(部)组织开展申报工作。教师填写《西南大学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详见附件)。同时,按要求准备相关支撑材料,提交至各学院(部)。

(二)学院(部)做好遴选推荐工作,在本学院(部)评审公示的基础上向教务处报送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专业与课程建设科(行政楼206办公室),电子版以“学院(部)+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命名发送至jwcjxjsk@swu.edu.cn。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22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三)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参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推荐项目,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将通过公示的申报项目报学校审定,完成推荐工作。

(五)获认定的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教学团队须按学校统一要求完成系列示范工作。

七、联系方式

其他未竟事宜请与教务处专业与课程建设科联系。

联系电话:68254100

联系人:杨丽媛

附件:西南大学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docx

教 务 处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