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高校一流本科课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渝教高函〔2023〕24号)要求,学校决定启动重庆市2023年一流本科课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次认定申报的课程分为线上课程、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社会实践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
(一)线上一流课程
市内高校在“重庆高校在线开放课程平台”等公开课程平台面向高校和社会学习者开放的本科层次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不具备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特性的课程、无完整教学过程和教学活动的在线课程等,不在认定范围。
(二)线下一流课程
以面授为主的课程,以提升学生综合能力为重点,重塑课程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打破课堂沉默状态,焕发课堂生机活力,较好发挥课堂教学主阵地、主渠道、主战场作用。
(三)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
基于慕课、专属在线课程(SPOC)或其他在线课程,运用适当的数字化教学工具,结合本校实际对校内课程进行改造,安排20%—50%的教学时间实施学生线上自主学习,与线下面授有机结合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打造在线课程与本校课堂教学相融合的混合式教学课程。
(四)社会实践一流课程
以培养学生综合能力为目标,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培养学生认识社会、研究社会、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建设的实践课程。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非实习、实训课程,配备理论指导教师,具有稳定的实践基地,保证课程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学生有70%以上学时深入基层。
(五)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
申报项目应针对真实实验条件不具备或实际运行困难,涉及高危或极端环境,高成本、高消耗、不可逆操作、大型综合训练等问题,采用现代信息技术,研发原理准确、内容紧凑,系纳入教学计划,符合实验教学培养目标,教学效果优良、开放共享有效、时长不少于2个课时、难度适宜,具有可追溯的学生在线学习记录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申报认定范围参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建设指南(2020年版)》,与“重庆高校虚拟仿真实验(实训)教学项目共享平台”(http://vsp.cqooc.com/)完成数据对接(对接要求可登录该平台首页下载)。
二、申报数量
各学院(部)按照“推优推强,宁缺毋滥”原则,依据建设成效,按如下原则向学校推荐课程:
每学院(部)可向学校推荐线上一流课程1门。
每学院(部)可向学校推荐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一流本科课程2门。已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学院(部)可按1门/专业增加申报门数,已有国家级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一流本科课程的学院(部)可增加1门申报门数,上述增报门数可累计计算。推荐课程中,至多包含1门线下课程。
每学院(部)可向学校推荐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1门。
三、申报原则
(一)质量为本
进一步优化一流课程结构,鼓励围绕重点领域申报满足人才培养迫切需求的课程,注重健全和完善具有示范推广价值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逐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一流本科课程体系。严格遴选标准,重点考查课程的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严把政治关、学术关、质量关,坚持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确保认定课程经得住检验。
(二)分类推荐
线上课程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应突出优质、开放、共享等特征,并配套良好的教学支持服务;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要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因课制宜,强调课程内容与教育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创新,并具有一定的示范辐射作用。
(三)注重实效
注重课程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评价改革;关注创新教育理念在教学过程中的落实情况,以及使用新型教学方式方法取得的学习成效。
(四)广泛参与
鼓励一线教师积极参与一流课程建设,主动对接国家、区域、行业人才培养需求,积极将先进的教育理念、优质的教学资源以及创新性教学方式方法应用于教育教学改革实践。
四、申报要求
(一)师资要求
课程可由主讲教师个人申报或团队负责人牵头申报。课程确定主讲教师或课程团队成员以后,不得擅自更改或增加人员。
课程主讲教师、课程团队成员最多参与申报2门课程,其中担任课程负责人限1门。
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学校正式聘用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4年内讲授该课程的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
(二)课程要求
课程纳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以2022年修订版为准),独立设课,设置学分。
相同授课教师、不同选课编码的同一名称课程,若教学设计和教学实施方案相同,教学效果相近,可合并申报。
一门课程只能从线上课程、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中选择一类进行申报。
(三)运行要求
2023年8月30日前,至少经过一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其他与重庆市教委文件保持一致。
五、申报材料
(一)线上课程、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社会实践课程
1.《西南大学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附件1-4)及其附件,以课程为单位打包,不需装订,提交纸质版、电子版。
2.政治审查意见。
课程团队成员中的校内在职教师,填写《西南大学教师师德师风情况考察表》(附件6),一人一表,提交盖章扫描的PDF文件,命名方式为“学院(部)-一流课程类别(如线上课程)-课程名称-姓名-考察表”。
课程团队成员中的学生,需提供由学校研工部或学工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鲜章的意见,提供纸质版。
课程团队中的校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的政治审查意见,提交纸质版。
3.《西南大学学术委员会关于< ××>课程的学术性评价意见》(附件7),提交纸质版。
4.《西南大学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通过腾讯文档填写,文档链接为https://docs.qq.com/sheet/DY01mT0xobWh5TEJU?tab=BB08J2。
5.《西南大学教师师德师风情况考察信息汇总表》,通过腾讯文档填写,文档链接为https://docs.qq.com/sheet/DY01mT0xobWh5TEJU?tab=BB08J2。
5月25日12:00前,学院(部)将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提交至教务处专业与课程建设科,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jwcjxjsk@swu.edu.cn(邮件命名方式为“学院(部)+一流课程认定申报材料”)。
(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
学院(部)于6月24日前,将虚拟仿真实验课程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jwcshijianke@163.com,邮件命名方式为“学院(部)+重庆市一流虚拟仿真实验课程认定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
1.《西南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申报书》(附件5),以课程为单位打包,不需装订;
2.《西南大学教师师德师风情况考察表》(附件6),课程团队成员一人一表,如有校外人员,需校外人员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鲜章,如有学生,需校研工部或学工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鲜章;
3.《二级单位学术性评价意见》(附件7);
4.《西南大学一流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8),纸质版一式一份。
5.《西南大学教师师德师风情况考察信息汇总表》(附件9),不需提交纸质版。
6.《重庆市高校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备案表(2021年)》(附件10)
六、工作安排
学院(部)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开展遴选推荐工作,推荐程序应科学、规范,确保推荐经公示无异议的高质量课程参加申报。
学校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分类进行评审推荐,确定学校拟推荐的重庆市一流本科课程名单。
入选拟推荐名单的课程依据评审意见完善申报材料,分类填写《重庆市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重庆市高校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备案表》等。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课程需准备10分钟“说课”视频和40分钟左右教学(课堂或实践)实录视频。申报表模板另行发布,视频制作要求另行通知,工作安排另行布置。
9月16日前,拟推荐的课程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要求通过“重庆市一流课程评审认定系统”(http://ps.cqooc.com)在线提交申报材料,学校完成在线申报、推荐提交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工作保障
因申报材料中涉及教务运行、成绩分布、教学评价等具体内容,特指定相关科室专门人员提供咨询服务,具体分工如下:
教务运行相关内容,联系教学运行科;
成绩分布相关内容,联系成绩与学籍管理科;
教学评价相关内容,联系质量管理科。
八、联系方式
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课程:专业与课程建设科,杨丽媛,68254100,行政楼205办公室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实践教学管理科,石定芳,68252619,行政楼211办公室
附件1:西南大学一流课程申报书(线上课程)(申报2023年重庆市一流课程用).docx
附件2:西南大学一流课程申报书(线下课程)(申报2023年重庆市一流课程用).docx
附件3:西南大学一流课程申报书(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申报2023年重庆市一流课程用).docx
附件4:西南大学一流课程申报书(社会实践课程)(申报2023年重庆市一流课程用).docx
附件5:2023年西南大学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docx
附件7:西南大学学术委员会关于《××》课程的学术性评价意见.docx
附件8:西南大学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docx
附件9:西南大学教师师德师风情况考察信息汇总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xlsx
教 务 处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