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3年职称评审教学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03 15:17
作者:本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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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按《西南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试行)》(西校【2021】194号)文件要求,申报教学科研系列中教学为主型和教学科研型、专职辅导员及实验技术系列中从事实验教学的中级、高级职称的教师,均须完成规定教学工作量并参加教学质量考核。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于4月21日前将《2023年申请职称评审教师名单汇总表》(附件1)报教务处质量管理科。纸质文档由分管教学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文档发送至教务处质量管理科。
2.教学质量考核:达到规定工作量要求的教师可以参加教学质量考核。
(1)学生网上评教:教务处组织核算,各学院负责督促学生按时完成网上评教。
(2)所在单位教学考核:各单位组织对申报教师的教学基本文案(毕业论文指导、实习指导、试卷、成绩登载、课程大纲、教学日历及教案、课件、课程资源等)、课堂教学质量、教学工作量完成,以及教育教学实绩和教书育人成效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并提出发展性建议。考核结果于4 月28日前(附件2)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教务处质量管理科。
(3)学校考核:申请职务的近一个学年度,教务处组织专家组进行随堂听课考核,考核后明确是否同意申报,并提出发展性建议。
(4)教学质量考核结果3年有效。
(5)专职辅导员的学院考核成绩由其所承担课程的开课学院负责考核。
联系人:潘树文 电话:68367555
邮箱:645080015@qq.com
地点:教务处质量管理科(南区行政楼206办公室)
2.2023年申请高级职称教师学院(部)教学考核汇总表.docx
教务处
2023年4月3日